广州车祸死亡人数十年减一半 道交法实施10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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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车祸死亡人数十年减一半

  驾照网4月30日讯 摘要:昨(4月29日,周二)日,广州市交警部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暨广州市文明交通体验志愿者招募启动仪式。

  昨(4月29日,周二)日,广州市交警部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暨广州市文明交通体验志愿者招募启动仪式。小编了解到,道交法实施以来,广州市交通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2013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03年下降了48.83%。

  据小编了解,200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1部法律,于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并于2007年和2011年做过2次修正。

  该法律实施的10年,是我国迈入汽车社会的10年。小编获悉,10年前,当时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0.96亿辆,驾驶人为1.05亿人。截至2013年10月底,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5亿辆,驾驶人达到2.75亿人。发展带来了便捷,也带来了人、车、路的矛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增多。

  “法律以最大限度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了对酒后驾车、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小编了解到,法律实施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趋好,交通事故量和事故死亡人数连续10年下降。

  统计显示,道交法实施10年来,闯红灯、“3超1疲劳”、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问题得到有效改观。因超速驾驶、超员超载驾驶、疲劳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2.1%、14.2%、22%。特别是2011年“醉驾入刑”后,全国酒后驾驶下降18.7%,醉酒驾驶下降42.7%。

  小编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道交法实施以来,广州市交通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2013年广州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879人,较2003年下降48.83%,实现了连续11年下降的良好局面。

  2011年5月1日,“醉驾”正式入刑,重点惩治醉驾,从此“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深入人心,因酒驾醉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醉驾”入刑后,则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对驾驶人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而醉驾的代价远不止于拘役,由于有了刑事处罚记录,驾驶人当兵、考公务员、贷款、出国都受到影响。

  另外,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史上最严交规”也收到效果。该规定加大对违反信号灯、超速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了11种情形一次记12分,14种情形一次记6分,12种情形一次记3分。该规定实施不到2个月,广州的超速违法行为就下降了6成,闯红灯违法行为下降了7成。

  昨(4月29日,周二)日也是广州市文明交通体验志愿者招募启动仪式。据小编了解,自4月16日广州交警启动该体验活动志愿者招募以来,通过广州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广州交警微信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迅速得到网友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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