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文章被盗用属于侵权行为 是一家维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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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公众号文章被盗用属于侵权行为

  微信的兴起,受到大众的喜爱,也受到大量自媒体欢迎,一种新的微信公众号运营手段,推广优质文章,也让喜欢阅读的微信用户一饱眼福,但是由于微信文章受人喜爱,很多微信公众号出现盗用其他原创文章,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关于微信公众号文章被盗用属于侵权行为。

  如今自媒体发展火爆,运营微信公众号成为一种新的营销手法,优质文章能吸引大量的广告投放,文字内容的好坏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让自媒体的原创作者收入颇丰。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原创”天生就与“抄袭”是光与暗的两面,当“原创”开始走红时,“抄袭”这个幽灵在微信各个公众号平台上开始肆意游荡。

  究竟抄袭网上的内容要不要赔钱?近日,有两起微信公众号侵权案在南山法院正式立案。虽然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不高,但却是对如今愈演愈烈的微信公众号抄袭风的一种法律反击,值得引起关注。

  文章刚发表隔天就被盗用

  第一宗案件是深圳花边阅读传媒有限公司状告南京骉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花边阅读指责,文章刚发表第二天就被对方盗用了。

  深圳市花边阅读传媒有限公司诉称:微信公众号《花边阅读》为该公司名下所有,经特约撰稿人特别授权独占性许可。该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以笔名唐渺在《花边阅读》首次发表了《谈恋爱好难,我都不想干了》,2014年10月29日署真名李月亮在《花边阅读》首次发表了《我执着,因为你值得》。

  后来,该公司发现南京骉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的微信公众号《文字撰稿人》在2014年9月30日署名“文字撰稿人”发表了《谈恋爱好难,我都不想干了》,又于2014年11月1日署名“文字撰稿人”发表了《我执着,因为你值得》,从标题到内容和《花边阅读》上发表的作品完全相同。此外,骉马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文字撰稿人》上为客户直接发布广告和为客户发表软文来获利。

  花边阅读公司认为,骉马公司通过其自媒体实施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对上述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通过侵权行为获利,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因为骉马公司实施侵权行为的平台“微信”服务器主机房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为便于查明事实,花边阅读选择到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骉马公司删除其名下微信公众号《文字撰稿人》上的文章《谈恋爱好难,我都不想干了》、《我执着,因为你值得》,赔偿该公司2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连续三天置顶发表道歉声明。

  标题类似内容相同惹官司

  另一宗案件是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状告深圳市酿名斋咨询有限公司。  原告北京优势零壹广告有限公司名下的为新公众号《异见》在2015年2月2日首次发表了文字作品《谁将成为第五座直辖市?》

  不久,该公司就发现深圳市酿名斋咨询有限公司在2015年2月17日在其微信公众号《酿名斋》上,以其自己的名义发表作品《5座“种子”城市,谁将成为下一个直辖市?》标题和《异见》发表的作品相似,内容则完全相同。

  优势壹零公司为此将酿名斋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删除侵权文章,赔偿其损失1.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连续90天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因“微信”服务器主机房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优势壹零公司同样选择在深圳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成本成为原创维权的难题

  据了解,对原创自媒体人来说,维权成本居高不下是最大的困难。一旦希望维护自己的权利,则首先要跨过维权的“时间门槛”和“金钱门槛”,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个难题。

  这次两起侵权案的涉案赔偿金额加起来也不到两万元。据两起案件的代理律师朱斌介绍,此前几家原创公众号曾考虑联合维权,但许多人认为,赔偿所获的金额还不够其来往于法院的车旅费,性价比太低,因此都选择了沉默。

  朱斌律师认为,防止自媒体侵权现象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侵权者的侵权成本。如果被起诉是小概率事件,即使被起诉后所付出的代价也不高,那么仅靠道德约束是无法遏制微信版权侵权的。

  这次帮助两家公众号到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的,是一家维权网站。该网站提出通过公益诉讼的形式,免费协助自媒体人解决维权问题。他们通过授权协议,接受自媒体人的维权委托,目前他们已经开通了公益维权报名入口,帮助原创作者长期维权,愿意进行公益诉讼的律师也可以进驻。

  据朱斌律师介绍,抄袭者主动删除抄袭文章的行为法律性质是停止侵权,并不能免除除停止侵权外的其他侵权责任。只要原创作者之前所作截图经过公证处公证,就属于有效证据。

  微信公众号文章被盗用属于侵权行为就讲完啦。